Banner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目前主要是做碳酸饮料、热灌装饮料、饮用水和啤酒包装用PET瓶、PET瓶胚、标签、外包装薄膜、胶罐的生产与销售,并同时为公司可以提供碳酸饮料、饮用水、无菌灌装、热灌装饮料代加工服务。公司作为目前国内生产规模位居前列的饮料包装企业之一、生产能力位居前列的饮料代加工(OEM)企业之一,具有完整的饮料塑料包装、代工产业链,近年来公司业务不断向下游延伸,伴随着饮料代加工(OEM)业务的逐步壮大,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采购模式:公司直接向PET材料供应商采购PET原料,或由客户指定PET材料供应商后由公司做采购,或由客户直接提供PET原料后公司负责加工生产。

  生产模式:通过位于分布在全国各省市的工厂为客户进行饮料包装产品、代加工的一体化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一为大型饮料厂商提供饮料包装产品生产配套服务;其二为饮料品牌商提供饮料代加工(OEM)服务。

  研发模式:公司的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是珠海市重点企业技术中心,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市场的发展的新趋势独立自主进行研发。

  销售模式:企业主要采取由公司总部销售部门及分布于全国的分、子公司与客户对接的直销模式,客户与企业主要采取框架协议加订单的合作模式,双方的合作通常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市价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采取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

  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沈阳,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市价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已经建立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专门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269,043.1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42,246,739.86元。公司2022年度亏损,且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2022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2022年度)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269,043.1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42,246,739.86元。公司2022年度亏损,且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2022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加线年度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93,572,666.31元。明细表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3)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3,572,666.31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93,572,666.31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经营性租赁协议,主要自2022年度起决定出租的个别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涉及账面价值397.25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公司把相关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次计量。考虑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第十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故此上述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并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已出租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涉及的相关资产提供价值咨询意见,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以其评估报告确定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由独立专业合格评估师按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值按预计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正常净收益,将其折现累加后获得。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之差750.79万元的税后金额563.09万元于该房产自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时确认为其它综合收益。

  1、以上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为首次选择,不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选择后,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末均须通过市场调研报告或评估报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会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3、本公告采用公司聘请的“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亿通评报字(2023)第1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有关数据,主要是为了说明本次会计政策选择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成熟方法,能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采取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

  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沈阳,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市价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计量方法,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

  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沈阳,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能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行情报价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采取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