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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不合法张网捕鸟 宜宾一乡民成“笼中鸟”

  近来,记者从宜宾市林业局了解到,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白塔山不合法猎捕杀戮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案》作出一审判决,接下来让咱们对该事情进行一个回忆。

  2017年10月8日,宜宾学院学生王某前往白塔山观鸟,发现山上搭设的尼龙网上有多只鸟类尸身,随后以“请叫我王同学”的网名,在网络上发布了《痛心!宜宾白塔山30多只鸟不得善终,好造孽啊!》的文章,引起了广泛社会重视。10月10日,宜宾市森林公安局当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子展开侦办。

  宜宾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科副科长刘健:其时经过造访发现现场今后咱们敏捷固定依据,白塔山上的两个乡民杨某等人,由于为防止葡萄地的葡萄被鸟类啄食,私行拉了尼龙防鸟网,导致了41只野生鸟类逝世,其中有国家二级重点维护动物有7只。

  经过侦办,2017年11月23日宜宾市森林公安局就依法将案子移交翠屏区检察院申述。本年11月20日,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白塔山张网不合法猎捕杀戮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不合法猎捕、杀戮宝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过该案子,再一次提示咱们要建立维护野生动物的认识,人与自然应该调和共处。

  宜宾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科副科长刘健:要善待鸟类,维护鸟类,维护生态环境,做到不捕野鸟,不食野鸟,不损坏鸟类的栖息地。一起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也要选用正确方法驱鸟,不伤害鸟类。

  为了更好地维护野生动物,从上一年下半年到本年,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野生动物维护法律“清网举动”,撤除94具猎拦网、依法查处25起损坏野生动物安案子,解救127只野生动物,有力地冲击了不合法捕猎留鸟的等野生动物的行为。